为推进我县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改革,夯实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基础,促进畜牧业稳定健康发展,保障公共卫生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汶上县畜牧兽医产业发展中心委托济宁亚恒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汶上县村级动物防疫员,并组织开展笔试、面试及体检,公司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对派遣人员承担管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律责任。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乱纪行为。
2.热爱畜牧兽医事业,热心为群众服务,自愿在基层从事畜牧兽医工作。
3.身体健康,能胜任动物防疫、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
4.应聘人员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年龄18周岁(年7月以前出生)以上,男45周岁(年7月以后出生)以下,女35周岁(年7月以后出生)以下。畜牧、兽医专业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劳务派遣机构组织应聘人员进行笔试、面试、体检,组织合格应聘人员根据综合分数高低依次选择工作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选用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财政供养人员;
(2)被原工作单位开除、除名和曾受过刑事处罚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机关审查的人员;
(3)患有人畜共患疾病和影响畜产品安全疾病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济宁亚恒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提交相关材料,填写《汶上县公开招聘村级动物防疫员报名表》。
报名时间:年7月30日至8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同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